安全保卫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3-10-26 点击数:

为了确保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订安全保卫制度如下:

1.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不擅自离岗,不干私活,集中思想、认真工作,如有特殊情况,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。

2.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,要及时核实确认,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。

3.学校财物带出校门,要凭总务处签发的出门证,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压。

4.学校总务处、库房、校办厂仓库等重要部门都装上保险安全门。

5.要注意防火,灶外杜绝火种,要注意安全用电,定期检查电线,发现不合格电线要及时更换。

6.节、假日安排行政、安全保卫成员轮流值班,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。

7.定期组织教师学习防火、防盗的有关知识,通报联防大队的治安情况,从思想上提高认识,提高警惕,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性。

8.出纳员对各班上交的书杂费要及时上交银行,保险箱内尽量少放,不放钱过夜,防止失窃事故的发生。

9.对任意侵犯学校公物,在校内滋扰,影响教学秩序的外来人员,除了对他们进行必须的教育外,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,做好处理工作,杜绝事故的发生。

10.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,发现不安全的器材,及时更新,在校内体育活动中要做好准备操,做好安全保护工作,预防跌伤、跌坏流血事故的发生,一经发生,要及时送医院治疗,并做好家长善后处理等工作。